各部门:
党员QQ群、手机短信平台是学校发布党的知识、时政要闻、学校动态的重要渠道,也是学习相关知识、宣传学校发展的有效平台,为保证信息传递准确率,请各部门将教职工信息及时核对与更新。
1、新入职党员、新党员入群工作
按校党委要求,在职教职工党员都要加入党员QQ群,学习相关内容,关注学校动态。请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负责,邀请新进教职工党员和新党员加入“辽宁交专党员QQ群”,同时对未入群的老党员再次通知,确保在职教职工党员的全覆盖,确有困难不能入群的,请部门备案。
党员在申请入群时,请在申请信息中注明部门与姓名,如“我是党委工作部李玉巧,申请入群”,经群管理员批准入群后,在群成员栏中右键点击自己的QQ号码,改成实名,样式如:党工部李玉巧。辽宁交专党员QQ群群号:248427720。
2、手机短信平台信息核对与补充工作
距上一次收集教职工通讯方式已有一段时间,部分教职工手机号码已更换,一些新入职教职工信息还未采集,为保证信息发送准确,请各部门再次报送本部门全体教职工手机号码,填写好本部门教职工联系方式信息采集表,并以“***系(部、处)信息表”命名发送到邮箱:yddx@lncc.edu.cn
以上两项工作,请于11月14日(下周五)前完成。并请各部门注意,今后凡有信息变动的,及时告知党工部或信息中心。
附件:
全校教职工联系方式信息采集表
党委工作部
信息中心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