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汉办< 关于组织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的通知》(辽教办电[2014]115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汉办〔2014〕5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组织好报名工作。
申报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于11月3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窦利国
联系电话:024-89708716
附件:
《关于组织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