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14〕4号)有关要求,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14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资格
课题研究成果须具备以下3项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1、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建议被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或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
3、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3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
一般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
一般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1篇。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时已注明“省社科联2014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字样。
二、需提交材料
1、2014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2);
3、决策咨询建议稿(3000字以内,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3);
4、结项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
5、2014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一式4份,实名、匿名各2份,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同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ncckjc@163.com。
三、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于2014年11月3日—4日报送至学校科技处(综合办公楼205室)。
四、其他事项
1、如有在省委宣传部《社科与决策》或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的课题成果,或已获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课题成果,项目负责人要将刊发的期刊和领导批示复印件再单独整理一份,与其它报送材料区分报送。
2、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评审,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重点课题经结项评审合格后,省社科联在首次拨付课题资助经费的基础上,再划拨余额费用,如申请延期结项或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则不再拨付资助经费,如未按期完成课题,且没有经省社科联批准延期完成的将追回首次拨付的资助经费。
联系人:乔英久 王奇
电话:8717
附件1:2014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2: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doc
附件3: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决策咨询建议排版打印格式.doc
附件4:2014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结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