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开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凡2009-2012年间批准立项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2009年之前以及2013年、2014年立项的课题不可参与本次结题。本次结题验收活动后,仍未结题的2009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将按撤项处理。被撤销立项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二、结题鉴定申报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向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佐证材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4版)》(附件2),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出版专著的须提交专著原件一份。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4版)》(附件3)一式一份。
4.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cckjc@163.com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与报送地点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10月10日上午9:00之前将结题鉴定申请材料交到科技处(综合办公楼205室),科技处10月10日上午将结题材料交到省职教学会,过期不再等候。
省规划办收取课题评审费:300元/一般课题每项、500元/重点课题每项,评审费由学校统一从各个项目中扣除上交。
联系人:乔英久 王奇
电话:8717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doc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4版)》.doc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2014版)》.xls
附件4:我校2009-2012年规划办在研课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