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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25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各部门:

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开展科研规划项目2025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学会2022-2023年度科研规划课题及延期结项的学会各类科研课题。

二、结题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需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

3.《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4.结题鉴定佐证材料(格式参考附件4)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课题立项证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

5.《评审费缴纳回执》(附件5)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每项课题收取结题评审费200元,课题负责人自行缴费,缴费后填写评审费缴纳回执,与结题材料一同提交。(开户行:工商银行龙江支行。账号:3301009109249035443。收款单位: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转账缴纳评审费时,须注明缴纳单位名称、项目数量和联系人电话。)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后,于2025年5月26日前,将全部结题材料电子版以“部门+辽宁省职教学会课题”(备注:内含多个项目的,其材料请以“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为文件名,打包发送至教务处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行政办公楼212室)。

联系人:杨嘉瑶 18602461956

教务处邮箱 jwc_jxyx@lncc.edu.cn

相关附件:

附件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深化产教融合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附件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附件3:《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附件4:《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5:《评审费缴纳回执》

 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