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通〔2025〕192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参加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相关要求
参赛作品类型及作品人数限制如下:
1.基础项目
(1)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每件作品限报3人。
(2)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每件作品限报5人。
2.专项项目
(1)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学校案例每件作品限报5人,教师案例每件作品限报3人。
(2)“人工智能+”教育案例:每件作品限报5人。
二、学校推荐名额
学校可推荐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作品8件、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作品2件、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作品2件、“人工智能+”教育案例2件。
三、具体要求
1.请参加活动的教师仔细阅读并按照《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1)要求准备作品及相关材料,并对作品中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敏感问题进行自查,确保导向正确。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参与活动的教师限报1件作品,不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参与2件作品。
3.参与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制作的原创性作品;严禁使用历年获奖,及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或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参赛;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若发现抄袭、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4.作品按照“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
5.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别准确填写对应的《作品登记表》,并由全部作者签字。填写《作品汇总表》时需注意与《作品登记表》中信息保持一致且准确。
6.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推荐作品的遴选工作,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件作品参加校级遴选,并于2025年7月3日前将《作品登记表》(附件2)、《作品汇总表》(附件3)、《推荐意见》(附件4)的电子版、作者签名或加盖本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参赛作品文件打包发送至邮箱jwc_jnds@Incc.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部门-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件数”。
7.教务处将根据教学单位推荐情况,按照交流活动要求组织专家开展参赛作品校级遴选,经公示后报送。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政凯、杨大旻
联系电话:024-89717289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