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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5〕1号)和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交通行指委〔2025〕1号)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我校向辽宁省教育厅申报数量为6种、交通行指委申报数量为2种 。

二、申报范围

(一)参与此次遴选的教材应为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申报范围包括:

1.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第二批规划教材书目中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教材。

2. 2023年5月31日至2025年2月17日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的教材(以版权页信息为准)。

3.交通行指委推荐教材须为《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交通运输大类道路运输类(不含汽车相关专业)、水上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4.满足申报范围第1或第2条要求,且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进行申报。

5.再版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要求向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二)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三)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代农业,养老 、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教材。

(四)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三、申报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严把思想政治关,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注重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强化教材的育人功能。

(二)突出职教特色。坚持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定位,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教材编写规律,推动头部企业、职业学校、职教专家共同建设,打破传统学科逻辑体系,对标职业标准和岗位能力需求,突出能力培养。

(三)适应产业需求。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紧贴产业发展方向、行业技术前沿、一线岗位要求,充分融入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突显实践性和应用性。

(四)严格把控质量。严格落实国家对教材建设的总体要求,对教材内容、文字、插图、封面等进行全方位把关。严守出版规范,打造内容精品、编校精心的教材。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避免教材同质化。

(五)严守底线要求。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在民族、地域、宗教、性别、职业、年龄等方面存在歧视、描述不当等相关问题,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违法违纪、学术不端、师德师风等方面问题。

四、申报要求

(一)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根据职业教育有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的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二)专业课教材,同一专业每个专业限报5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第一主编、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同一第一主编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2种。

(三)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 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系列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四)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单位推荐公文(由教务处统一撰写);

2.《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

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其中填报的教材基本信息(书名、书号、作者、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等)须与版权页、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CIP核字号验证一致;

4.《申报表》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申报表》模板“七、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纸质教材须形成教材电子版(含封面和版权页)数字教材须提供可以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密码。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材料的展示网页,提供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可正常访问。

5.《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相关申报者提供)。

(二)工作安排

1.申报。所有申报教材(纸质版、电子版)以及附件2、附件3(一至四部分内容)、附件4一式一份由教材使用专业所在教学部门对申报教材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无异议后在所在教学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推荐的,以所在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纸质教材须可提供教材电子版(含封面和版权页),数字教材须可提供可以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密码。申报人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在申报平台填写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可正常访问。

2.专家评选。学校组织教材专家参照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标准组织评选,并根据评分排序推荐。

3.结果公示。根据上级部门分配名额,按照评分排序顺序,排名前6名的申报教材推荐至辽宁省教育厅;根据交通行指委申报范围,符合条件的从第7名起顺序推荐2名至交通行指委。在学校阳光校园平台对拟推荐教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推荐方可向上级部门报送。公示期内拟推荐教材第一主编完善教材申报的其他材料。

4.不能按照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或教材有异议的,按照排序推荐顺序递补。

六、材料报送

(一)时间安排

1.部门初审与公示。2025年2月22日前,部门完成申报教材和材料的初审工作。2025年2月25日前,各部门完成拟申报教材的公示。

2.学校评审。2025年2月26日,部门将公示无异议教材申报纸质版材料(含附件2、附件3一至四部分内容、附件4)统一报送至教务处211室,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同步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lncc.edu.cn。2025年2月28日前,学校完成拟推荐教材的评审工作。

3.学校公示与平台上传。2025年3月5日前,学校完成拟推荐教材的公示。2025年3月6日前,学校完成申报教材所有材料平台上传工作。

(二)联系方式

杨嘉瑶:18602461956

亮:13032419821

七、附件

附件1: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标准

附件2: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部门)

附件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附件4: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