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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课题新质生产力产教融合创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规建中心”)联合北京创新研究所共同开展新质生产力产教融合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现根据规建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新质生产力产教融合创新课题研究的通知》和我校《教研工作管理办法》(辽交专教发〔2024〕167号),组织开展新质生产力产教融合创新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向

本次研究主要聚焦科教融汇、职普融通、高质量就业、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具体研究内容及相关要求见《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的成果积累,每人限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可以包含有关用人单位、研究机构人员,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

2.课题根据课题经费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重大课题。一般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职称(讲师、助理研究员)。重点和重大课题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等学校副教授和相应职称及以上或高级科研助理及以上,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申报时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推荐)。

三、课题要求

1.课题研究应注重应用性与创新性,以总结既有经验和案例为基础,体现可操作性,具有实践应用的价值。注重形成标准体系、制度体系、实施意见、工作指南、技术方案、案例库、课程体系及教材资源等可落地的成果。

2.立项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规建中心联合北京创新研究所组织结题验收。验收通过的,规建中心将为课题组颁发课题结题证明;验收未通过的,将给予6个月的补充研究或修改时间,完成后再次验收。

3.课题负责人需做好经费使用管理,在申报时做好经费预算,在结题时提交经费决算表。

4.课题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由课题申请方和出资方根据具体贡献情况协商确定。

四、课题支持办法

1.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个别课题需要延长的可根据课题复杂程度适度延长执行周期,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2.北京创新研究所协调相关支持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现金、软硬件设施、素材资源及技术援助等支持,课题负责人需做好经费使用管理。

3.课题经费包含现金和软硬件设施;一般课题经费为2-5万元人民币,重点课题经费为5(不含)-20万元人民币,重大课题经费为20万元人民币以上;课题经费数额根据研究难度、目的意义及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确定。

五、申报材料

1.各部门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报送,本次教研课题不受理个人申报。

2.课题负责人填写《新质生产力产教融合创新课题申报书》(附件2)、《新质生产力产教融合创新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

3.各部门须汇总填写《新质生产力产教融合创新课题部门汇总表》(附件4)。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部门于2025年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4)电子版以“部门名称+新质生产力产教融合创新课题”命名,邮件压缩包中每项课题以“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汇总表以“部门名称+汇总表”命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行政办公楼212室)。

联系人:杨嘉瑶 18602461956

教务处邮箱: jwc_jxyx@lncc.edu.cn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