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严把教学质量关,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范教学运行和实验(实训)室使用,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将于第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1.检查时间
第12周(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
2.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教务处和质量监督评价研究中心对各教学单位进行督查和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检查
1.教学运行与“教风”建设情况
(1)课堂教学情况。教师教学态度和教学投入情况;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课前准备情况(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新版教案等电子版);课堂教学的规范性、教学进度及授课质量等情况;课堂管理情况(含考勤、过程考核等);调课情况;辅导答疑、作业布置批改等落实情况。
(2)实践教学情况。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的完成进度及教学效果(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等电子版);安全教育、教学组织、分组情况以及指导教师参与指导情况;设备使用记录;实验实训指导书和实验实训报告评阅情况;实习协议的备案情况。
(3)本学期扩招教学工作进展情况。补考学习情况。
(4)上学期的试卷、试卷评分标准和试卷(成绩)分析的归档情况。
(5)各教学单位教学检查记录本。
(6)问题处理情况。检查前期教学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困难以及应对措施和解决情况,检查学生反映教学与学习方面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2.学生学习及学风建设情况
重点检查学生出勤率、作业完成率、教学活动参与度、上课纪律(有无睡觉、玩手机等)情况。
3.教研活动开展和听课情况
(1)专业(教研室)建设研讨活动情况检查(教研室活动记录本)。检查专业(教研室)活动的内容、次数及教师参与情况。
(2)全员听课情况。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专业(教研室)主任听课执行情况及记录材料;检查各部门同行教师听课评课情况。
(二)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
1.实验(实训)室制度
(1)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与卫生制度上墙,操作设备前要摆放操作说明、注意事项及安全提示。
(2)实验(实训)室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有存档记录。
2.实验(实训)室安全相关材料
(1)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档案完整,包括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其他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等,且档案分类科学合理,便于查找。
(2)建立本部门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
(3)每个实验(实训)室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
(4)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建立设备台账,设备上有资产标签,有明确的管理人员。
(5)实验(实训)室危险源分布清单,内容须包括单位、房间、类别、数量、分级分类、责任人等信息。
(6)对进入实验(实训)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实训)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实训)环节做好管控,有存档记录。
3.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运行
(1)部门层面每月不少于1次,实验(实训)室应经常检查,安全检查及整改都应保存记录。
(2)实验(实训)室用电安全
1)实验(实训)室配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须匹配,不得私自改装。
2)电源插座须有效固定。
3)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4)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
5)禁止使用老化的线缆、花线、木质配电板、有破损的接线板,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穿越通道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不使用老国标接线板、插座。
6)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
7)电器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8)配电箱前不应有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周围不应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爆气瓶、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废液桶等。
9)配电箱的金属箱体应与箱内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可靠连接。
(3)实验(实训)室所有房间均须配有应急备用钥匙,应急备用钥匙须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应急时方便取用。
(4)灭火器按照相关要求配足配齐,全部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5)消防通道门、消火栓等无遮挡。
(6)实验(实训)室使用期间,实验(实训)室全部门(含应急逃生门)处于开锁状态。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切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各教学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以部门和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分别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纪要。
3.各教学单位组织领导班子、专业(教研室)主任等深入教学一线和实验(实训)室,对教学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保证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实验(实训)室安全平稳运行,并就期中教学检查各项检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对教学运行和实验(实训)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整改。
4.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5月26日前将纸质版“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见附件)报教务处212室李雪峰老师处,并将总结电子版发至教务邮箱jwc_jxyx@lncc.edu.cn备案。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