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2019年清明节法定假日风清气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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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 16:01     发布人: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2019年清明节法定假日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假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通知精神要求,学校纪委对全校党员和干部提出如下要求:

严明纪律规矩,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1.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2.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3.严禁借治丧、祭扫之机大操大办、收受钱物、借机敛财;

4.严禁在祭扫、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期间接受学生家长、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等;

5.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6.严禁在治丧、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追求低级趣味。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全校党员和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树立文明祭扫的新观念,把祭奠先人的历史传承习俗用健康、环保、安全、节俭等文明的方式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历史文化的精神内涵,弘扬社会新风正气。

 

监督举报电话:89708733

信访电子邮箱:lnccjw@126.com

 

 

 

 

                  中共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