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落实有关规定 严明廉洁纪律的通知》各项要求,增强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现重申如下廉洁纪律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2、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土特产品等节礼。
3、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安排的宴请,严禁组织名目繁多、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和用公款购买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的门票。
4、严禁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馈赠的礼金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月饼、烟酒、花卉、土特产品等节礼及接受上述个人组织的高消费健身、娱乐和旅游活动。
5、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事、子女嫁娶事宜。中层干部举办婚事、子女嫁娶事宜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执行个人事项报备。
6、严禁教职工借助公务出差之机变相公费旅游行为。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对各项规定的执行监督,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对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追责。
纪委 纪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