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连续5年保持在4%以上

发布单位: 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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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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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今天(23日)上午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国家财政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将继续把教育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重点向农村等地区倾斜。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肖捷报告了相关情况。他介绍,2012年到2016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累计接近17万亿元,年均增长7.9%。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自2012年以来连续5年保持在4%以上。2016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31396亿元,是2012年的1.36倍。

肖捷说:“2016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用于义务教育16583亿元,占52.8%,体现了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财政性教育经费一半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并向农村倾斜;教师工资福利和学生资助两项合计占61.1%,比2012年提高10.6个百分点。”

在财政教育资金、税收等政策的支持引导下,目前我国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从国民总体受教育程度看,我国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平均年限达到13.3年,有1.7亿人接受过高等教育。同时,财政教育工作中仍存在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的地方和学校重投入、轻管理、轻绩效等问题,需着力解决。

肖捷指出:“继续把教育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财政教育投入重点向农村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向义务教育倾斜,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倾斜。切实将绩效管理贯穿于财政教育资金投入、使用、监督的全过程。坚决反对损失浪费,把钱用在刀刃上。”

会议还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



转自:中国教育信息网(信息来源:央广网  北京12月23日消息 记者 侯艳 刘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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