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中心办公设备及试验仪器处置公告

发布单位: 辽宁瀚威交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文章作者: 杨晓琴
摄    影:
发布日期:
2021-01-10
浏览次数: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决定处置一批款式老旧、功能落后的办公设备及试验仪器,欢迎个人及单位购买。

一、报名程序

由于疫情原因不接收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2日,潜在购置人填写《购置人登记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或单位授权书扫描件发送至1175202740@qq.com并电话告知。

每位潜在购置人需电汇人民币1000元保证金至以下账户,汇款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沈阳虎石台支行

账号:3301000819248084136

二、处置仪器信息

电脑及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等仪器(报名成功后可见卖方处置清单明细)

三、交易事项

1、仪器所有方将于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统一组织查看处置仪器实物。

2、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各物品的实际质量情况,仪器所有方对实际物品的性能情况不承担任何保障。

3、仪器清单中物品不单独出售,统一整体出售,清单中个别仪器整体性存在不齐全或缺失(以实物为准),但不影响累计报价。

4、如果少于1人参与,取消本次处理公告,仪器所有方将再次发布公告。

5、潜在购置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单位授权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向仪器所有方提供仪器购置方案。

6、迟到或不到现场进行购置方案提交视为放弃参与购置权。

7、如果多名购置人参与,仪器所有方将组织现场方案评选,将选择购置方案最优或出价最高的购置人签订处置协议。

8、购置人成功购置后3个工作日内向仪器所有方交纳全部仪器处置价款并签订处置协议书,购置人不得擅自更改购买人信息,购置人将全款一次性汇入处置产权方单位账户后,购置方即可组织仪器室内的搬运及校外运输,并负责仪器搬运过程中的自有人员工作时的人身安全,仪器所有方向购置方提供同等金额收据。

9、如购置后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处置协议书、不及时全额交款等情况,视为违约并扣除全额保证金。

10、排名第一优先购置人购置过程中发生违约的,经与方案或报价优先的排名第二购置人协商同意购置有效的,第二购置人的方案或报价作为新的处置价格。

四、处置时间及地点

处置时间:2021年1月14日上午10:00时。

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购置人员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进行测温和登记,家庭住址位于中风险地区人员需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方可入校。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18842583793


附:《购置人登记表》

注意事项:

1、购置人按时参加现场处置会议,未能参加视为放弃购置权力。

2、保持通讯畅通,如其他原因推迟处置会议,将通知购置人。购置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联系不到的视为继续参加。

3、有以下行为的取消购置资格并没收保证金:不尊重购置会议秩序、串通其他购置人、最终成为购置人又不签订购置协议书或未按时交纳全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号 辽宁交专信息技术中心维护 辽ICP备 15018630号 

邮编:110122 办公室电话:024-89708710 招生电话:89708729 就业电话:89708730

辽宁交专官方微信    辽宁交专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