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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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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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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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现将2006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通知你们,请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6.3.8日至2006.3.15日止; 二、收费标准: 按照《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的复函〉》(辽财综[2004]151号)有关规定执行,即普通话水平测试费50元/人次,证书工本费5元/证。 附件: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