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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5-05-21 作者: 稿件来源:党政办 阅读: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和教育厅印发《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4]188号)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启动大学章程修订工作。

章程是学校发展和运行的重大规范性制度,是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标志。为保证学校章程的科学性、规范性,现面向全校广泛征求《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并汇总讨论情况和意见建议。

二、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讨论,并汇总讨论情况和意见建议。

三、老干部科负责组织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开展讨论,并汇总讨论情况和意见建议。

四、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代表开展讨论,并汇总讨论情况和意见建议。

请于5月27日(周三)下班前,将会议讨论情况说明以及有关意见、建议汇总的纸介版经系部主任、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党政办,电子版发送至党政办邮箱lnccdzb@163.com

联系人:邹岩,电话:89708764

附件1.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