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了健全对外服务体系、规范管理,调动全体教职工开展对外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学校对外服务能力,提高对外服务工作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制定《继续教育和合作项目 技术服务项目 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辽交专规划发[2012]64号),请贯彻执行。
本管理办法相关附件请上校园网FTP对外交流合作处文件夹内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