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服务沈阳全面振兴 服务沈阳高校内涵发展的工作意见》(沈教科[2014]45号)精神,聚焦高校、科研院所优势资源,引领专家学者和科研团队全面服务沈阳振兴,有力推动“双服务”工作开展,更好地为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科技和文化支撑,市委教科工委决定开展“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围绕“发挥高校优势,服务沈阳全面振兴”、“支持高校内涵建设,服务科学发展”、“引领科研院所服务沈阳经济社会发展”三个方面的工作目标,确定如下立项范围:
1.高校及校内各部门、学院或创新团队围绕沈阳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两化融合”、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城市文化建设和民生建设等方面的需要,有效整合资源,在组织协调、力量凝聚、机制完善、成果汇总等方面积极实践,能够取得明显成效或良好社会反响的工作项目;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发展建设情况以及服务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研究分析,能够取得显著成果的工作项目。
2.为沈阳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城市文化建设和民生发展等提供有力支撑,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科或专业;沈阳目前紧缺、未来有良好发展前景、有雄厚发展基础的学科和专业;能够长期面向全市开放,服务导向明确、运行高效规范、创新成果转化顺畅、年内贡献突出的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
3.科研院所充分发挥行业特色和资源优势,在服务沈阳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或成果转化方面的优秀项目。
二、立项步骤
1.项目申报。围绕上述立项范围,各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依托已有的资源条件,认真评估论证后进行项目申报,每个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2.项目评审。5月下旬,教科工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根据项目的类别和性质,拟评审出20个左右重点资助项目,30个左右专项资助项目。
3.项目验收。教科工委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资助。请评审后确定的立项项目单位于10月10日前上报课题验收报告。
4.项目资助。对于已经立项并验收合格的资助项目,每个重点资助项目资助10000元,每个专项资助项目资助5000元。对于贡献突出的项目,按实际预算予以资助。按照沈阳市教科工委通知要求,学校按资助额度1:1的比例予以配套。请申报人按照重点项目20000元进行预算经费、专项项目10000元进行经费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使用经费。
三、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6日—8日,将“2015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报送科技处(综合办公楼205室),同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ncckjc@163.com。
联系人:乔英久
电话: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