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2016年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本学期开展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生需求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
请各系部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计划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工种报到继续教育培训学院,统一向主管部门申报。
二、上报本学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学生信息
请本学期参加鉴定的系部于2016年3月22日将本系部学生信息按照要求报继续教育培训学院。
三、请参加鉴定的系部上报系部职业技能鉴定联络人一名。
四、鉴定所现有工种
工程测量工(初级、中级、高级)、维修电工(初级、中级、高级)、汽车修理工(初级、中级、高级)、数控铣床操作工(初级、中级、高级)、平板印刷工(初级、中级、高级)、混凝土搅拌机械操作员(初级、中级、高级)。
五、鉴定时间
月份 | 申报截止日期 | 缴费日期 | 鉴定日期 |
4月 | 4月7日 | 4月18日-4月22日 | 23日 |
5月 | 5月12日 | 5月23日-5月27日 | 28日 |
6月 | 6月7日 | 6月20日-6月24日 | 25日 |
六、鉴定费用
按照辽劳社发[2007]18号、辽价发[2007]19号文件精神,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60元/人,操作考核初级工140元/人、中级工190元/人、高级工250元/人。
培训费:学员自愿参加培训,培训报名人数达到60人开班,培训费每工种200元/人。
鉴定费用由各系部收取后统一交到学校财务处(综合办公楼413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耀
联系电话:89708429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