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起,我校采暧费发放办法由原来按月发放变为一次性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发放时间等正式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人力资源处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