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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通知
日期:2015-11-23 作者: 稿件来源:计财处 阅读:

全校在编教职员工:

按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文件要求,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办理日期截止至11月27日,请有支取意向的教职员工抓紧时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