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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5-16-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30 作者: 稿件来源:教务处 阅读:

各教学部门:

本学期教学工作已经进入期中阶段,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强化教学管理部门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了解我校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学生的学习现状等信息;促进我校学风、教风建设工作。现就有关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各系(部)自检自查工作于本学期第9周周五开始,至第10周周四结束(2015年10月30日-11月5日)。

二、具体工作要求:

1.按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教务管理工作手册中相关规定的要求,各系部要认真进行自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检工作。

2.重点检查内容:

①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截止本学期第9周结课教师的课程过程考核情况(过程考核成绩登记表、考勤、作业、测验等相关材料)。

②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进展情况。

③实训中心建设与管理的成果检查。

④期初教学例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工作目标要求:每项检查工作情况要有记录,情况记录要详细,禁止流于形式的检查。各部门要及时作出部门检查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第10周周五报教务处(检查结果要有电子文档),学校备案检查。

三、学校于自检工作结束后对各系(部)自检工作进行内部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