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轨道交通工程系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

2019年06月19日 12:59  点击:[]

为端正学风,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考试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做如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二)严禁在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三)严禁在考场内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四)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

(五)严禁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

(六)严禁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七)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与指令;

(八)考生凭学生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入场(如均丢失需在考试前到系学工办开据在校证明),对号入座,并将考试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备查。

(九)如考试时间是2个小时或1个半小时,在考试开始1个小时后才允许交卷;如考试时间是1个小时,在考试开始40分钟后才允许交卷。

如违反以上规定,及其他违反学校关于《学生考试违纪与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中规定的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望考生端正考试态度,认真遵守考试规定,促进良好学风的养成。


轨道交通工程系

201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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