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近期教育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年06月12日 14:20  点击:[]

各教学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2025届毕业生党员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员档案转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

各系学生党支部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需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调党组织关系转接、预备党员转正、交党费、党员档案移交等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对毕业生党员未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提出要求和希望,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一)做好培训设计。各学生党支部要精心设计好本次教育培训会议的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开展主题党日、上一堂党课、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鼓舞毕业生党员在毕业后更好地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各党支部也可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为契机,就近就便利用好辽宁“六地”红色资源,开展组织生活。

(二)做好党员教育引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和载体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引导。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由系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为毕业生党员上一堂专题党课,进一步强化学生党员的党性教育,指导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人生阶段后,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并始终秉承“脚踏实地,追求卓越”的交专精神,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重点做好组织关系迁转培训。为毕业生党员详细讲解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务必要求毕业生党员提前询问接收地基层党组织全称,提醒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限内主动与接收地党组织联系,及时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同时向接收地党组织送交本人党员档案,因故不能按时转接的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回学校重新办理(专升本的学生党员可在下学期开学后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手续)。要对预备党员、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领域就业(从业)党员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党员进行重点提醒和辅导,帮助他们解决组织关系不会转、不愿转等问题。

二、做好2025届毕业生党员档案审核及组织关系转接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仍然以全国党员网上信息管理系统(线上转接)为主,对于个别不能在系统内搜索到的接收地党组织,各系学生党支部可向党委组织部申请开具纸质版介绍信进行线下转接。

(一)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归档与审核

1.请各学生党支部于6月24日前做好毕业生党员未装入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预备党员需将预备党员自预备期以来每季度一份思想汇报和填写好介绍人意见、党支部意见的《预备党员考察表》等相关材料收齐归档,正式党员还需将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等转正相关材料收齐归档。介绍人意见和党支部意见应具体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情况,以作为接收地党组织考察、转正的重要依据。

2.各教学系党总支专职组织员请于6月24日—26日到党委组织部开展审核毕业生党员档案工作。由各教学系专职组织员老师对本系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查看入党材料是否规范齐全、发展党员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由党委组织部抽查,确认无问题后进行封档。封档后的档案由专职组织员领取到各系暂存至6月30日。

3.对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为便于接收地党组织的连续培养考察,各系学生党支部应将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团员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党校培训合格证书、学习成绩单等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经审核后单独建立档案,并履行好档案转接手续,6月30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领取汇总表(附件1)扫描盖章版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系学生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装入个人档案。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各系学生党支部需提前统计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地基层党组织全称,认真填写《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统计表》(附件2),并在6月26日前将EXCEL电子版和PDF盖章版报送党委组织部邮箱,以方便网上接转组织关系操作以及日后组织关系排查核对信息。

2.各学生党支部根据统计的组织关系接收地党组织名称信息,开具对学校党委组织部的纸质《介绍信》(附件3,抬头部分一律填写“校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党员档案领取单》(附件4),去向要写清具有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基层党组织全称(应与附件1中信息一致),存根部分由各学生党支部留存。

3.6月27日,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请毕业生党员本人先到学生党支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党员档案领取单》,携带《毕业生党员档案领取单》到各系专职组织员老师处领取档案,再携带党员档案、《介绍信》同组织员老师一起到党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毕业生党员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前,请各系专职组织员与党委组织部提前联系,以免因集中办理人员过多造成等待时间过长。如需代领毕业生党员档案,请毕业生本人提交一份委托书到党支部,由代领人领取《介绍信》《毕业生党员档案领取单》办理相关事宜。

4.党组织关系进入转接流程后,由各系专职组织员牵头,督促毕业生党员尽快将党员档案送交接收地党组织,并主动配合完成组织关系接收工作。对需要通过纸质版介绍信转接的,需连同纸质版介绍信一并转交接收地党组织,并请接收地党组织规范填写介绍信回执,以邮寄、电子照片等形式反馈给各系学生党支部,由各学生党支部留存。

(三)工作要求

1.各系学生党支部应及时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园区、楼宇、商圈等党组织,确有困难的,可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包括准备升学、公务员考试等)的,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所属党支部应及时掌握毕业生党员工作或居住情况,督促其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出)或转移至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对出国(境)学习研究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系党总支审批,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由所属党支部做好在外期间的联系和教育管理。对转接组织关系遇到困难的,党支部要及时了解情况,与接收单位党组织加强沟通,帮助毕业生党员顺利转接组织关系。按照相关要求,毕业生生源地与工作(就业)地、居住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再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生源地党组织。

2.对于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要安排专人(组织员、辅导员)定期联系,掌握流向等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灵活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在接转过程中如果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组织部联系,地点:综合办公楼303室。


         

                   

  党委组织部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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